学校集体用餐配送,配送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
根据学校供餐需求,结合目前供应能力现状、风险控制要求,学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必须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实施条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等规定,至少满足以下10个条件:
1、专业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经营活动,有独立的食品经营场所,食品制作场所面积与供餐人数适应,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;
2、有专用食品送餐车及保温设施,全程温度适时记录,热餐食用前食品中心温度保持60℃以上;
3、有配置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快检室,人员设备基本满足技术把关要求;
4、可以就近配送,保证供应的食品从制作完成到学生用餐不超过2小时;
5、建立严格的食品制作规程,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,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到位;
6、实施信息化管理,全过程动态监控,鼓励建立智慧风险识别、信息追溯和预警系统;
7、使用一次性餐具供餐的,一次性餐具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并符合国家可降解有关规定;
8、食品容器必须密闭,并进行封签管理,封签上应标示“请及时食用”“封签损坏请勿接收”等提示语;
9、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;符合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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